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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这是我写的一篇关于计算机管理方面的制度,原名叫“计算机管理规定”,我用这套制度管理IT设备7年多了,这7年多来我对制度不断进行了改进,现在拿出来,让大家一起共享,不足之处请直言。

1、目的明确办公类信息设备、软件的采购、管理、维护、报废办法,确保公司电脑、网络的有效运行及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改进。本文件适用于**所属各单位/部门

2、职责:
2.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、网络的维护和管理。
2.2使用部门负责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保管、使用、卫生清洁,并指定微机操作员。
2.3供应部门负责所需设备的购入。

3 、工作流程
3.1采购
3.1.1部门因工作需要,需新增办公设备(电脑、打印机、扫描仪等)或更换办公低值易耗品(色带、墨盒、碳粉、软盘、光盘、U盘等),部门应提交购买申请/计划,由部门主管审核,交信息中心进行协调、汇总,每月25日前报常务副总进行审批,审批后由物流公司统一进行购买。因特殊情况,部门急需购进物品时,由部门主管审核,信息中心进行协调、确认,金额在200元以下,由高科办公室主任审批,200以上,报请常务副总审批。

3.1.2单位/部门需购买相应办公软件,如AutoCAD等,单位金额在1万元以下,软件仅涉及本部门或单个工作流程时,依据3.1.1条款执行。单位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该软件涉及多个部门/站点,如物流管理、CRM、ERP等,由单位/部门提交申请/计划,由信息中心作出初步预算,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核,批准后,由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实施,实施过程需编制相应实施计划和结束报告,1年后对该软件进行跟踪评测。

3.1.3维修类采购。部门打印机、电脑等出现故障,需外购配件或外协维修,由单位/部门提交申请/计划,经部门主管审核,信息中心确认,金额在200元以下,由办公室主任审批,金额在200元以上由常务副总审批。对于需外送维修站进行检测、付费维修的服务器及周边设备由信息中心进行,送修前须进行请示,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
3.1.4计算机等设备购入后,由系统管理员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将随机资料收回。由信息中心信息管理员负责将本机器有关信息登记《电脑、外设登记表》,更新《电脑、外设登记总表》,并对本机器进行标识。登记时,应确保保修卡/证书、驱动等关键资料的完整。购机发票须经信息中心登记并留复印件。

3.1.5部门新增电脑、打印机、扫描仪等设备后,需提交经部门主管审核的操作员名单,信息中心负责对新增设备的标识。

3.2管理
3.2.1各部门应对每台微机设立一名兼职计算机操作员,负责该微机及所附周边设备的管理使用。部门指定的计算机操作员,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。

3.2.2信息中心在两个工作周内负责对新增计算机操作员的培训。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操作员,并对所其负责机器进行标识。培训要求熟知公司计算机相关规章制度,明确操作注意事项,确保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得到规范、合理使用。

3.2.3部门领导应赋予操作员相应的管理权限。任何人未经操作员同意,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。
3.2.4操作员负责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日常使用、清洗、保养、管理工作,确保完好无损,并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。下班时,务必关机,切断电源,服务器除外。

3.2.5操作员因休假,假期在半个月以上及因辞职、调动或因工作需要调整操作员时,相关部门应于两日内提交经部门主管审批的操作员更换申请,交信息中心。信息中心负责对其培训,遵从3.2.2条款执行。休假后,如恢复操作员职位时,部门按调整操作员相关条款执行。
3.2.6操作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,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。

3.2.7电脑、打印机等变更使用部门/单位时,需提交变更申请,并经原所在部门及转入部门领导审核,企业管理部部长核准,由常务副总、总经理审批,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,变更时应由系统管理员进行。变更后,转入部门应于2日内提交操作员任命申请。

3.2.8 电脑使用中产生的业务数据、工作文档,应妥善存储在非系统盘中(系统盘一般为C盘)。关键数据、文档应做备份,备份可据情选择软盘、U盘、异机等备份方式。
3.2.9 未经许可,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。

3.3 、 禁止事项
3.3.1未经许可,任何私人光盘、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;
3.3.2未经许可,任何人禁止更改计算机IP地址;
3.3.3禁止安装媒体播放(如realplay、超级解霸等)、游戏、股票、聊天等软件,相关职能部门除外,如证券部可安装股票软件等;
3.3.4禁止使用计算机浏览娱乐性光盘、网络视频、非法网站,禁止聊天;
3.3.5除系统管理员等维修人员外,任何人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周边设备,对于擅自拆卸或更换内部配件的,将追究责任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。
3.3.6违反以上规定者,将给予50元处罚,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司领导,给予当事人及部门领导严重处罚。

3.4联网
3.4.1部门内需联网时,部门需提交联网申请,信息中心审核,常务副总审批。
3.4.2联网所需购件遵从3.1条款。
3.4.3信息中心负责审批后的联网实施。
3.4.4联接internet,需到电信部门申请开户、停户时,由部门提出申请,经主管审核,信息中心确认,常务副总批准后,方可办理。

3.5 维护
3.5.1 信息中心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周边设备、网络的维护管理及生产控制系统的协助维护。
3.5.2系统管理员负责责任范围内计算机、网络故障排除及管理。
3.5.3维修人员在对操作系统进行重新安装时,计算机操作员应配合维修人员,将原系统内的关键数据、文档进行备份,确保数据无遗失。
3.5.4故障维修时,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,维修记录填写要求明确表述故障,解决措施详尽,具有知识性和可追溯性。对于硬件维修后,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进行登记。
3.5.5生产控制系统的维修,由设备管理部门处理,不能处理时,由系统管理员配合解决,维修时设备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陪同。对于重大故障排除,设备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,以提高其对设备控制系统的关注程度。
3.5.6系统管理员每月对所辖区域的微机查/杀毒一次,并检查标识完整性。

3.6、报废
3.6.1 计算机设备使用年限依据“固定资产”管理规定制定,但不等于年限一到即可报废。报废财产需具备下列情形者,方可填写《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报废申请表》:
(1)计算机设备已达使用年限,且经由信息中心或维修站等单位检测,确实无法使用者。
(2)设备已达或未达使用年限,虽尚可使用,但因科技进步更新、速度运行过慢,或因维修费、升级费用过高,此种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审批。
(3)设备未达使用年限,出现硬件故障,但维修费用过高或无法购取相关配件者。

3.6.2 报废时,由部门填写《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报废申请表》,经部门主管审核,信息中心确认,企业管理部部长审核,由常务副总、总经理审批,批准后,方可办理。《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报废申请表》一式三联,一联部门留底、二联交信息中心、三联交财务部门/资产管理部门。报废申请审批后,将该设备转交信息中心,可利用部件作为维修配件,无利用价值部分,由职能部门进行变卖处置。

4 跟踪使用下述文件的有效版本
《电子文件和质量记录管理办法》
《企业管理部内部管理考核制度》

5 质量记录电脑、外设维修记录病毒查、杀记录表电脑、外设登记表电脑、外设登记总表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报废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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